政治獻金指南

我要選村里長,第一次收政治獻金

本頁重點

115 年 8 月 17 日起可以申請專戶,8 月 20 日起可以收受政治獻金,11 月 27 日截止,投票日後 3 個月內申報。未經許可就收受,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步:開專戶並取得許可

先跑銀行開戶,戶名照監察院公告的格式寫。請行員出一張零存款餘額證明,連同身分證影本一起送件——線上要自然人憑證加讀卡機,紙本就掛號寄臺北。許可下來才能收錢。監察院特別提醒不要提早開戶:戶頭一開,消息傳出去,支持者直接匯錢進來就出事了。

第二步:收受時查證捐贈人資格

每一筆都要查捐款人,而且要留紀錄:查詢日期、查了哪個機關、查到什麼。這疊東西是唯一的免責依據。查過了,即使機關資料有誤導致收錯錢,也不會被罰甚至不會被判刑;沒查過,就只剩「我不知道」,那擋不住。

第三步:15 日內存入專戶並開立收據

收到現金 15 天內存進專戶。廟口活動收到十幾筆一兩千元的現金,忙完才想到要存,往往已經超過期限——為了兩千塊賠上六萬罰鍰。固定每週跑一趟銀行比較保險。收據當場就要開。

第四步:按日逐筆記帳

當天的帳當天記。每一筆要有時間、對象、對象的地址、用途、金額。掃街時支持者塞的一千塊,當下就要問到地址——選後翻收據回想,那時候問不到了。隨身帶收據簿,開收據時順手把資料填齊。2,000 元以下的實物可以免記。

第五步:投票日後 3 個月內申報

把帳彙總成會計報告書,收入 4 項、支出 10 項分開填。超過 3 萬元的對象要具名到身分證字號——租辦事處、印文宣通常都會過這條線。本人簽名蓋章後在投票日後 3 個月內送件。收滿 1,000 萬才需要會計師,村里長這個層級幾乎踩不到。

第六步:處理賸餘

選完剩的錢只能用在四件事,而且每年 3 月底前都要再申報一次,直到用完。從首次申報起算 4 年沒花完就要繳庫。中間會經過一次地方選舉,想留給下次用的時間剛好夠。

最常踩到的坑

接下來會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