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別人的名義捐政治獻金嗎?
本頁重點
- 不可以。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的名義捐贈政治獻金。違反者依第 29 條按捐贈金額處 2 倍以下罰鍰,該筆捐贈也不得列舉扣除。
- 法條依據:第 14 條、第 29 條、第 19 條。
- 一家五口每人捐 10 萬給同一位候選人,會被認定是拆單規避上限。罰款之外那筆錢還不能抵稅。
不可以。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的名義捐贈政治獻金。違反者依第 29 條按捐贈金額處 2 倍以下罰鍰,該筆捐贈也不得列舉扣除。
補充說明
一家五口每人捐 10 萬給同一位候選人,會被認定是拆單規避上限。罰款之外那筆錢還不能抵稅。
法條依據
政治獻金法第 14 條、政治獻金法第 29 條、政治獻金法第 19 條
政治獻金法第 14 條(原文)
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或為超過新臺幣一萬元之匿名捐贈。
超過新臺幣十萬元現金捐贈,應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為之。但以遺囑捐贈之政治獻金,不在此限。
其他問法
這一題也常被問成:「借名捐贈可以嗎」、「人頭捐款」。答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