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指南

可以開幾個政治獻金專戶?

本頁重點

以一個為限。非經受理申報機關同意,不得變更或廢止。要變更或廢止須另填專戶變更申請表或專戶廢止申請表。

補充說明

要換銀行或改戶名都得先報准。同意之前,舊專戶還是唯一合法的收受帳戶。

法條依據

政治獻金法第 10 條

政治獻金法第 10 條(原文)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應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戶名,報受理申報機關許可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受理申報機關應於許可後立即公告。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金錢之政治獻金,應於收受後十五日內存入前項專戶。

第一項專戶,以一個為限;非經受理申報機關同意,不得變更或廢止。

其他問法

這一題也常被問成:「能開兩個專戶嗎」。答案相同。

接下來會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