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指南

違反政治獻金法第 28 條會怎樣?

本頁重點

刑事+行政罰

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20 萬元以下罰鍰;公務員違反者,另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麼行為會構成第 28 條?

拿工作、生計壓人捐錢或阻止人捐錢。工廠老闆在朝會上要員工把心意交給人事,或是主管暗示下屬捐給對手會影響考績,都算。

本條處罰的是違反第 6 條的行為。

誰會被罰?

任何人。條文寫的是「任何人不得」,不限候選人或政黨幹部。公務員加重,因為損害的是行政中立本身。

政治獻金法第 28 條(原文)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公務員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誰來處罰?多久內可以罰?

行政罰由監察院處罰,裁處權時效為 5 年(第 33 條)。處罰確定後,受理申報機關應公告於政府公報並公開於電腦網路。 刑事責任則依刑事訴訟程序由檢察機關偵辦。

接下來會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