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指南

個人捐政治獻金可以抵稅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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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版型,挑一張轉發

同一件事做了三種講法,內容完全一樣,差在版面和開場。 哪一張在群組裡比較有人看,我們也不知道,所以三張都放上來——挑你順眼的那張下載就好。

完整說明

個人捐政治獻金可以列舉扣除,但有兩道上限:綜合所得總額的 20%,而且總額不超過 20 萬元。兩個取較低者。

綜合所得總額到 100 萬以後,20% 的比例上限就不再有意義,全部由 20 萬那道天花板接手。

營利事業是另一套:可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上限是所得額的 10%,總額不超過 50 萬元。

最常見的失誤是沒拿收據。第 19 條第 3 項第 1 款寫得很直接:未取得受贈收據者不得扣除。年底報稅才發現,補不了。捐款當下就要把收據拿走並收好。

另外還有四種不能扣的情形:違反捐贈規定的、獻金已被退還或繳庫的、對方最後沒登記為候選人的、以及捐給立委選舉得票率未達 1% 政黨的。

法條依據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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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政治獻金可以抵稅】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20%,上限 20 萬元
公司:所得額 10%,上限 50 萬元
⚠ 一定要拿收據,沒收據就不能扣,事後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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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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