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專戶是什麼?
本頁重點
-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收受政治獻金,在金融機構開立並報經受理申報機關許可的專用帳戶。
- 法條依據:第 10 條。
- 許可還沒下來就收錢是刑事責任,3 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常見的出事情形是戶頭先開好、消息傳出去,支持者直接匯了兩萬進來。
- 定義
-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收受政治獻金,在金融機構開立並報經受理申報機關許可的專用帳戶。
- 法條依據
- 第 10 條
- 別稱
- 專戶
補充說明
只能開一個,要換銀行或改戶名都得先報准。收到現金 15 天內要存進去。戶頭裡的錢原則上不能被強制執行,但印刷廠、車行、房東這些因競選產生的債權人是例外,他們追得到。
容易搞錯的地方
許可還沒下來就收錢是刑事責任,3 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常見的出事情形是戶頭先開好、消息傳出去,支持者直接匯了兩萬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