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指南

人民團體可以捐多少政治獻金?

本頁重點

對同一政黨每年 200 萬元、對不同政黨合計 400 萬元;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 50 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合計 100 萬元。

補充說明

要立過案才算人民團體。沒立案的聯誼會只能由成員以個人名義各自捐,額度也是各自算。

法條依據

政治獻金法第 17 條政治獻金法第 18 條

政治獻金法第 17 條(原文)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第一款規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其他問法

這一題也常被問成:「工會協會的捐贈上限」。答案相同。

接下來會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