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指南

捐政治獻金給社會民主黨的規則

本頁重點

本頁只呈現法定的制度事實、登錄資料,以及該黨自行向監察院申報的收支數字。 本站不對任何政黨作評論、不作比較、不呈現跨黨排行。所有政黨頁使用同一組欄位。

社會民主黨的登錄資料

政黨名稱
社會民主黨
政黨編號
269
負責人
徐雍
登錄狀態
現存政黨

在內政部政黨資訊網查看社會民主黨的完整登錄資料

可以捐多少給社會民主黨?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的年度捐贈上限(第 17 條)
捐贈者對同一政黨對不同政黨合計
個人300,000 元600,000 元
營利事業3,000,000 元6,000,000 元
人民團體2,000,000 元4,000,000 元

上限對所有政黨一致,不因政黨規模或得票率而不同。捐贈前仍須確認自己不屬於 第 7 條第 1 項所列 11 款不得捐贈者;其他政黨與同一種選舉的擬參選人不得捐贈。

捐給社會民主黨可以抵稅嗎?

個人得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的 20% 且不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 營利事業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上限為所得額的 10% 且不超過新臺幣 50 萬元。 但依第 19 條第 3 項第 5 款,若該政黨於該年度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的得票率均未達 1%, 對其捐贈不得扣除。得票率屬選舉結果事實,請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

社會民主黨有哪些申報義務?

政黨應設收支帳簿按日逐筆記載,並製作會計報告書,記載收入 5 項、支出 8 項、餘絀, 以及超過新臺幣 3 萬元收支對象的詳細資料。會計報告書由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每年度結束後 5 個月內向監察院申報。

社會民主黨申報了多少政治獻金?

依監察院公開的會計報告書,社會民主黨最近一次申報為民國 113 年度, 收入合計 19 萬元,支出合計 18 萬元。 以下為該黨自行申報的數字,依政治獻金法第 20 條第 2 項的科目分類。

社會民主黨歷年申報收支050 萬100 萬150 萬107108109110111112113收入支出
社會民主黨歷年申報收支。實線為收入,虛線為支出;單位為新臺幣。
社會民主黨歷年申報收支合計
年度收入支出
民國 113 年19 萬元18 萬元
民國 112 年110 萬元12 萬元
民國 111 年10 萬元5 萬元
民國 110 年2 元0 元
民國 109 年2 萬元4 萬元
民國 108 年15 萬元27 萬元
民國 107 年153 萬元151 萬元
民國 113 年度收支科目明細(第 20 條第 2 項)
科目金額
個人捐贈收入16 萬元
匿名捐贈收入2 萬元
其他收入6,295 元
收入合計19 萬元
人事費用支出10 萬元
業務費用支出7 萬元
雜支支出1 萬元
公共關係費用支出282 元
支出合計18 萬元

數字為社會民主黨依政治獻金法第 20 條、第 21 條向監察院申報的內容, 經監察院依第 21 條第 4 項公開。抓取日 2026-08-30。 本站不作政黨之間的比較與排行,亦不對申報內容作評論;完整報告書請至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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