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費算政治獻金嗎?
本頁重點
- 不算。黨費、會費或義工的服務不屬於政治獻金,不計入捐贈上限,也不必開立政治獻金收據,但同樣不能作為政治獻金的列舉扣除額。
- 法條依據:第 2 條。
- 本題屬「金額」類問題,可對照條文原文核對。
不算。黨費、會費或義工的服務不屬於政治獻金,不計入捐贈上限,也不必開立政治獻金收據,但同樣不能作為政治獻金的列舉扣除額。
法條依據
政治獻金法第 2 條(原文)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但黨費、會費或義工之服務,不包括在內。
二、政黨:指依人民團體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備案成立之團體。
三、政治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許可設立之政治團體。
四、人民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許可設立之職業團體、社會團體及政治團體。
五、擬參選人:指於第十二條規定之期間內,已依法完成登記或有意登記參選公職之人員。
其他問法
這一題也常被問成:「會費算嗎」、「當志工算捐贈嗎」。答案相同。